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2017年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03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年)》精神,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以扶持培育与需求导向有机结合为原则,以增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培养中医药科研人才和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为目标,根据《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17年中医药科研招标工作的通知》(陕中医药发〔201711号),拟组织我院教师申报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申报的研究课题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技术方法可行,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要体现和代表全省中医药行业先进水平,能解决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生产中的实际问题,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鼓励带动基层联合攻关和进行成果转化。

二、申报领域

(一)中医药基础研究

1.中医基础及理论研究。资助为中医临床提供重要支撑的基础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深化中医辨证论治方法研究,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传承创新、丰富发展中医理论,开展长安医学中医学术思想、中医防病治病、养生保健理论的系统总结研究。

2.中医药文献挖掘整理研究。资助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与保护利用研究,中医古籍数字化、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研究。

(二)中医临床研究

1.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诊治方法研究。资助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防治规范化研究,中医(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研究,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非中医单位申报此类课题须至少与1个三级以上中医医院联合申报。  

2.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研究。资助疗效明显、独具特色的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规范化研究,已经形成诊疗规范的名老中医诊疗技术、诊疗方案的推广研究。名(老)中医可以是国家级、省级以上名(老)中医或师承指导老师,也可以是市级名中医。

(三)中药应用类研究

1.我省道地中草药材野生变家种植物生物学特性、种子特性筛选研究。野生变家种过程中育苗、栽培、病虫害调查与防治等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

2.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技术、绿色无公害技术、中药材质量系统评价、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等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

3.中药饮片炮制加工共性技术研究;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与质量标准化研究,中药材深加工技术研究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

4.中成药生产过程中关键共性技术、技术集成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的研究。

5.医院内中药制剂研究;资助针对常见病、慢性病、疑难疾病等,开展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疗效显著、临床使用5年以上的中药方剂以申报医院内中药制剂注册为目标的研究,其方案和内容等应符合医院内中药制剂申报要求和标准。

6. 民间草药的系统研究。资助以太白七药为研究对象的资源调查、栽培种植、利用开发等研究。

中药类研究优先考虑研究院所、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要求以企业或单位资金支持为主,我局仅资助启动经费。

(四)中医药养生保健与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研究

1.中医非药物疗法研究,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及护理研究。资助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的临床研究;中医药传统养生保健技术的挖掘整理和现代应用研究;治未病综合方案研究;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研究;中医特色护理研究。

2.中医适宜技术研究。资助适宜于社区及农村应用、疗效突出、操作简便的中医诊疗技术及其推广研究。

3.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研究。资助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法方的调查、挖掘整理、疗效评价及推广应用研究。

上述研究(中药研究除外)要求必须有前期临床基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在技术操作和理论基础上有新观点、新方法、新疗效、新突破。一般的某法治某病研究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五)政策类研究

围绕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国家和我省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对实施方案、实施办法、产业规划等的研究。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健康服务协同创新中心、中医药项目管理与评价中心等。

三、申报类型与资助范围

(一)平台项目

1.科研平台项目

面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三级实验室,围绕其研究方向,用现代科技方法开展的相关中医药理论研究。

2.专科平台项目

面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资助围绕专科优势病种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的研究,优先资助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或成熟的中西医结合、并有一定临床应用基础的病种临床路径。 (必须联合申报)

3.传承工作室平台项目

面向国医大师工作室、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资助基于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的系统整理研究、中药院内制剂开发研究,以及学术流派传承研究等。

4.中西医结合学科平台项目

面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资助围绕学科发展方向的中西结合相关研究。

5.重大病种创新平台项目

面向中医(中西医)重大病种创新计划项目,围绕研究病种,联合协作组成员,进行临床多中心研究(资助经费从创新计划项目经费中列支)

6.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平台项目

面向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项目,围绕改善其患者治疗的耐受性和依从性,促进患者的免疫重建,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延缓发病时间等方面开展临床研究。

(二)面上项目

面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行业,资助开展申报领域内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课题研究。

四、申报条件

1.没有中医药理论支撑的研究不予受理。承担重大病种创新研究项目单位可申报相关研究子项目,研究经费从重大病种创新项目研究费用中自行支出,我局负责立项。

2.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中级职称应具有中医药类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学历申报面上项目的,可不受职称限制。       

3.课题第一申请人承担国家级课题1项或省级项目2项以上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4.课题第一申请人承担过我局科研课题,研究期限已满,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的,不得申报。

5.联合申报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明确各方职责,并将合同附在《申请书》后一同提交。

6.课题研究周期为二年,二年后由我局统一组织结题。自项目签署合同之日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因故未按时完成的要提交延期报告。

五、申报要求

(一)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得超过5

(二)每个平台可申报1~2项目,面上项目按省局划分指标申报。

(三)申请者根据招标内容要求,选择适当项目,认真填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招标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一式四份(仿宋1.25行距、小四、A4纸打印,普通装订成册,包住书钉,不需另外包装),电子版发至tangjing224@126.com,邮件主题按格式 姓名+中管局2017+课题名称。

(五)申请日期截至2017510日,逾期不受理。

(六)其它未尽事宜直接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 蒋涛 唐静

联系方式:029-33814585 tangjing22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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