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作者: 时间:2014-03-05 点击数:

教材建设与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质量直接影响教学质量,为了规范我校的教材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实施办法(暂行)》(下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材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教材选用与编写、教材的审核与征订以及教材质量评价等项工作

第二章 教材的选用

第二条 选用原则

(一)教材的选用要符合学校各个层次、各个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要符合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学规律,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二)选择教材的一般原则是:优先选用国家及省(部)级规划教材和重点教材、“十二五”规划教材以及教育部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国家高等教育专门工作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

(三)公共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省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一般不主张自编教材。

(四)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专业培养目标的公开材,应能现学发展的新所选的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目录的教材为主。

 () 结合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注意选用多媒体立体教材。

第三条 教材选用程序

() 教材科提供教材选用目录,由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根据教材选用原则提出选用教材申请,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选用程序表》,汇总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征订单》,报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教务处教材科。

() 教务处教材科初审后,报教务处主管副处长及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审批过的教材征订单由教材科负责采购发放及结算。

() 教材选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随意更换教材版本。确因课程计划调整等因素,须更换教材时,经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审批后,可重新选用教材。

(四)教材的选用和购置工作每学年进行 2 次,於每年六月和十一月份完成。教材预定的数量,一般为一届学生的用数,另加教师用书和必要的机动数。全校教材由教材科负责统一订购。

第四条 教材采购流程

 () 每年十一月份由教务处与步长集团供给部根据教材招标报名情况通知五家以上供应商参加下一年度的教材招标,通过考察提出教材供应商的初选名单。

(二)在校纪检委、财务处的监督下,步长集团供给部与教务处共同与初选教材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将谈判情况报教学工作委员会,确定教材供应商,并经学校主管校领导、步长集团物流供给总监批准。

(三)学校与教材供应商签订教材采购合同,并在每年的1115日以前报集团法务部审核并备案。

(四)教务处教材科督促教材供应商履行教材采购合同,保障教材保质保量按时入库,并协助财务处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第五条 教材的发放

(一)学生用书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以财务处开具的领书单为凭据统一到教材科领取,不对学生个人发放。如发现质量问题,须在教材领取后三天内更换。

(二)教师用书由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统一到教材科领取。若版本不变,任课教师不变,三年内不再发放新教材。临时调换教师的教材,由原任课教师转交。

第六条  教材的管理

()严禁订购、使用盗版教材。

 ()所选用的教材应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

()教师个人和教研室不得向学生推销未经学院批准列入教材建设规划的教材。教材科不得订购、推销、包销未经学院批准使用的教材。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上报教材选用情况,造成学生上课无教材,或由于疏忽错报造成教材积压,其责任由该课程所在二级学院承担。

(五)教材不对外借阅。

第三章 教材编写原则 

第七条鼓励教师积极编写适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教材;鼓励编写学科专业面相对较窄或在国内属于新兴的学科和专业。学校资助的自编教材主要是在国内现有教材中选不到合适教材的专业课、特色课教材。

第八条 主编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讲师但应具有十年及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

第九条 自编教材须申请立项。编写人员的确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获得立项的书稿,审定通过后以讲义形式试用,确认符合立项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由学校推荐到出版社进行出版。学校对教师编写自编教材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对优秀的公开出版教材给予一定的奖励

    经学校立项并由学校资助编写、出版的教材,编写者享有该教材的署名权,版权归学校所有。

第四章 自编教材的管理

第十条 审批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立项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初审后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最终确定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审稿、出版和使用

(一)教材编写完稿后,应由校内专家和校外同行专家按编写要求对教材进行评审,提出意见。主编应根据专家的意见对书稿进行修改,并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定稿。

(二)学校批准的自编教材原则上应以讲义形式至少通过一个教学周期的试用。使用后批准出版的自编教材交由出版社出版,并办理相关预定手续。预定数量一般控制在两届学生以内。

(三)自编教材的使用需要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经我校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方可使用。自编教材的招标征订、结算同第四条、第五条相关规定。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教材建设经费

学校每年划拨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资助经批准立项的自编教材。

第十三条 学生教材费

每学年开学报到时学生须按规定向财务处预交教材费,并由财务处记入独立账户中,专款专用。教务处教材科与财务处负责在学期末或学生退学时,负责教材费用的结算。

第六章 教材质量标准及评价

  第十四条 评价范围

凡各专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践(实验)课程所使用教材及实验指导用书均在教材评价范围之内。

    第十五条 评价方式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研室及各专业学生对所授课程的教材进行评价,分别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见附件)和《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材质量评价汇总表》,综合教师与学生的意见形成教材建设与选用情况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 质量标准

   学校制定分别适合教师和学生使用的教材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教师按照评价项目、指标内涵及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评价结果的处理

教务处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学校对评价为A级的优秀自编教材给与一定的奖励。评价为C级的教材应进行调整,对D级教材则立即停止使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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